| 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工作的有关说明 |
| 近期,学校受理了部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出的问题咨询,现对培养工作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培养过程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5年,即申请人须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5年内(学业起始时间查询方式附后)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并完成全部学业。共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学位课程学习阶段。 自报 |
| 发表时间:2025/09/10 |
| 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2025年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已通过开题且准备申请学位论文审查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可参照此通知开展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时间 2025年10-11月。 三、工作组织要求 (一)中期考核组织形式 1.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中期考核的组织实施,研究生学院负责中期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 2.中期 |
| 发表时间:2025/09/09 |
| 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是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研究计划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的组织和实施,保证培养质量,现就2025年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2024级硕士研究生,已进入第二阶段学习未开题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开题报告时间 2025年9-10月。 三、工作组织要求 (一)开题报告组织形式 1.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开题报告 |
| 发表时间:2025/09/09 |
| 关于202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笔试)锦州医科大学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报名资格与条件、正式报名、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注意事项以及照片要求请严格按照教务处通知https://jwc.jzmu.edu.cn/info/1207/2283.htm进行。2025年下半年口试报名工作详见https://jwc.jzmu.edu.cn/info/1207/2284.htm。 本次研究生四六级预报名工作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要求如下: 一、各归属或联系单位 |
| 发表时间:2025/09/07 |
| 关于调整锦州医科大学2026年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命题科目的公告 |
| 有关考生: 为适应学校学科发展及研究生人才选拔的需求,经研究,我校拟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进行调整,为方便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现对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命题科目 调整后命题科目 1002临床医学 (除1002Z1健康管理学) 学术学位 703-临床医学综合 (自命题)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全国统一命题) 1001基础医学 (除1001Z2 |
| 发表时间:2025/09/04 |
| 锦州医科大学部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缴费通知 |
| 经学校审核,部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符合学费缴纳要求,现就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说明:此前已具备缴费资格需补缴的名单不再单独公布,本次同步开通缴费权限,可进行缴费。 二、学费标准及缴费安排 在学期间学费共计33000元/人,其中第一阶段学费13000元/人,第二阶段学费20000元/人。 缴费时间:2025年9月4日14:00-2025年9月10日 |
| 发表时间:2025/09/04 |
| 关于2025年辽宁省高校研究生课程思政精品课程推荐名单的公示 |
|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和课程思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29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校外专家评审,拟推荐3门不同学科的课程申报2025年辽宁省高校研究生课程思政精品课程。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到2025年9月8日。凡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学院反映。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学科 |
| 发表时间:2025/09/04 |
| 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 各评审单位: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研究生学业的激励和支持作用,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锦医校字〔2025〕67号),研究生处启动了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表格,提供相应评选材料。申报材料按要求上报各评审单位。因个人原因未按 |
| 发表时间:2025/09/03 |
|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申请硕士学位学生培养终审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5年秋季培养终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终审对象 预答辩合格学生 二、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培养终审材料进行审核。 校内培养单位按照学生论文导师单位归属(附件1)对审核后的材料备存。 校内培养单位将培养终审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所有材料审核、归档都在论文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进行。 二、审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审核内容 思想政治表现评价、开题报告完成 |
| 发表时间:2025/08/29 |
| 关于2025级学术型研究生(含非规培专硕)公共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2025级学术型研究生(含非规培专硕): 一、开设课程 公共必修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公共英语、自然辩证法概论;公共限选课:各学科专业不同,详见附件1课程表。 公共选修课预计9月底开始选课,10月或11月开课,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安排。其他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按照培养方案(2025版)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于9月4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附件2) 二、开课时间及地点 9月8 |
| 发表时间: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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