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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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工作的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10    点击:

近期,学校受理了部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出的问题咨询,现对培养工作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培养过程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5年,即申请人须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5年内学业起始时间查询方式附后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并完成全部学业。共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学位课程学习阶段。

自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缴纳学费开始,进入第一阶段,开展学位课程学习。学位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第一阶段学习完成。第一阶段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原则上每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考试机会为3次。

2.第二阶段为科研能力培养和学位申请阶段。

自修完学位课程、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确定导师后进入第二阶段。二阶段培养中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审核,通过论文审查资格后进入学位申请环节。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位论文开题申请学位硕士学位答辩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个月。

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有关要求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安排,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通常于每年5月举行,每年的考试通知将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公布。学校通常在每年2 - 3月发布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通知,届时考生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并咨询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16-3675209,邮箱:yzb10160@126.com。

 

研究生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