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2025年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已通过开题且准备申请学位论文审查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可参照此通知开展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时间
2025年10-11月。
三、工作组织要求
(一)中期考核组织形式
1.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中期考核的组织实施,研究生学院负责中期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
2.中期考核组由至少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原则上要求开题、中期环节中考核组成员保持高度一致。建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期考核组涵盖基础医学学科。
3.中期考核组设组长1名,负责主持中期考核,另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相关材料。导师应列席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4.为保障中期考核评审的高质量进行,建议邀请至少1名高水平外单位专家作为考核组成员。
5.个别具有“双导师”即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实践导师共同参与。
(二)中期考核内容
主要检查研究生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选题概述;2.研究安排及进展情况;3.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下一步计划;4.存在的问题及拟解决措施;5.原始实验记录本记录情况(2025年上半年检查合格者可不予以检查)。
(三)中期考核程序
1、研究生可采用面试报告、实验或临床操作等形式作中期汇报,报告时间为10-20分钟;
2、考核小组成员就中期汇报有关内容进行提问,研究生回答;
3、导师可酌情介绍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并就研究生未解释清楚的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4、研究生回避,考核工作小组讨论中期考核报告合格与否;
5、考核小组组长当场宣布考核结果,并对中期考核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中期考核结果处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专家评分平均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80分之间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中期考核优秀和合格者,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应根据专家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后,重新考核。重新中期考核者须在1个月内完成。
(五)相关材料报送
1.学生本人
填写中期考核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一份,专家打分表(附件2),用于毕业前培养终审存档。
2.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于11月30日前上报中期考核结果至研究生学院,《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jzmuyjspyk@126.com.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