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返岗情况调研的通知 |
| 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基地: 为做好专硕研究生规培工作,加强医教协同,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确保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返岗情况工作调研。 培养单位和培养基地填报专硕研究生返岗情况调研表,调研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3日,请于2月5日前报送到研究生学院邮箱yyjdglk@jzmu.edu.cn |
| 发表时间:2023/02/02 |
| 锦州医科大学2022级同等学力申硕北京站现场确认通知 |
| 锦州医科大学2022级同等学力申硕北京站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23年2月12日9:00--15:30,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6号楼科建大厦7层。 参加现场确认的学生须成功缴费且在学位网完成个人信息(学号为必填项)填报,并携带现场确认工作的所需材料入场。 现场确认所须携带的材料: (一)纸质版缴费凭证(自行截图打印);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四)学士学位 |
| 发表时间:2023/02/01 |
| 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遴选和评估的通知 |
| 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21〕35号)、《辽宁省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工作若干措施》(辽政办〔2022〕53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锦医大校字〔2022〕337 号)等文件精神,激励科研院所、行业产业企事业单位 |
| 发表时间:2023/02/01 |
|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2023年新春寄语 |
|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朋友们: 岁序常易,华章日新。在2023年新春的钟声即将敲响之际,我们谨代表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向全体研究生教育科研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向全体刻苦钻研、努力学习的研究生、向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最诚挚的新春问候和美好祝福! 春华秋实,岁物丰成。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容易的一年。全院师生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沿着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擘画 |
| 发表时间:2023/01/20 |
| 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暨南大学联合培养基地)遴选... |
|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为持续做好锦州医科大学与暨南大学联合培养基地的工作,促进临床医学联办博士点的发展,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7〕33号)及其补充规定和《暨南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暨学位〔2018〕47号)及其补充规定,学校启动2023年新增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暨南大学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 |
| 发表时间:2023/01/15 |
| 锦州医科大学2022级同等学力申硕锦州站现场确认地点的通知 |
| 锦州医科大学2022级同等学力申硕锦州站现场确认时间定于1月5日9:00--17:00,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吉祥街7号楼62-97号锦州索美亚酒店(市府路与吉祥街交叉口)负一层多功能厅。 参加现场确认的学生须成功缴费且在学位网完成个人信息(学号为必填项)填报,并携带现场确认工作的所需材料入场。 现场确认所须携带的材料: (一)纸质版缴费凭证(自行截图打印);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 发表时间:2023/01/02 |
| 关于2021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线课程学习人员秋季学期学位课程考试的通知 |
| 2021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线课程学习人员: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序号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具体时间 1 自然辩证法 1月7日 9:30-10:30 2 统计学 1月7日 10:40-11:40 3 医学专业英语、科研思维与论文写作 1月7日 13:30-14:30 4 临床流行病、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高级护理实践导论、实验动物学 1月7日 14:40-15:40 5 |
| 发表时间:2022/12/29 |
| 研究生学院关于2022 级校外培养单位(基地)学硕队长拟聘任名单的公示 |
|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下发的《关于公开选拔 2022 级校外培养单位(基地)学硕队长的通知》,按照选拔程序,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线上面试等流程,决定聘任刘梦欣等9人为校外培养单位(基地)2022级学硕队长,现将拟聘任名单在进行公示。 姓名 基地 职务 刘梦欣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级学硕队长 黄华菊 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2022级学硕队长 贾志祥 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 |
| 发表时间:2022/12/22 |
| 关于在锦医参加2023年研考考生的通知 |
| 各位考生: 因疫情形势不断变化,为了更大限度的保障全体考生的健康安全并落实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现对以下事项进行通告: 一、关于考场的重新编排 按照上级招考办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将沟通上级有关部门对考场进行重新编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于2022年12月23日重新登陆“辽宁研考”微信小程序按照要求查询考场及座位号。 注意:所有考生仍然在锦州医科大学西校园进行考试,考点信息不变。 二 |
| 发表时间:2022/12/22 |
| 关于2023年留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留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水平,保证留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锦医大校字〔2017〕340号),现开展我校2023年留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具备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内导师; 2、职称、学位条件满足以下之一: (1)副高级及以上 |
| 发表时间:202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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