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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班级团支部工作细则
锦州医科大学班级团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条  团支部的设置与支委会的组成 1、凡有团员3人以上的专业班级,经上一级组织批准可建立团支部。 2、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支部委员会参照《锦州医科大学关于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的实施方案》进行设置。 3、团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可下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一般按行政建制或寝室划分。 4、团支部根据团员人数,便于开展活动和发
发表时间:2022/11/11
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1、新生入学报到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发给学生证。 2、填写学生证时,应逐项如实工整填写,不得转借学生证。不如实填写学生证,擅自涂改、伪造学生证,或在申请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一人持有多个学生证的,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证可在学校、图书馆、宿舍等部门作为身份证明使用。每学期初进行注册,未注册的学生证一律无效。 4、学生证除了
发表时间:2022/11/11
锦州医科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办法
锦州医科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办法 1、按照团章的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团员因升学或工作入我校,须持团员证或持团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如无特殊理由,超过半年者,不予接受,按自动脱团处理。 3、团员证栏目填写不清者,不予接受,持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组织关系者,须按要求及时向接受单位申请补发团员证。 4、团员因毕业或工作调转
发表时间:2022/11/11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规定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规定 为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维护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正常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规定(试行)》修订如下: 一、延期毕业的申请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研究生应在
发表时间:2022/11/11
锦州医科大学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实施办法
锦州医科大学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孤儿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其健康成长,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资助育人
发表时间:2022/11/11
关于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销)假审批表(校内培养单位).doc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销)假审批表 (校外培养基地).doc
发表时间:2022/11/09
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精品建设课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锦医大校字﹝2021﹞19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检查方式 研究生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组对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请课程负责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提供
发表时间:2022/11/07
迎接2022级硕士研究生报到
发表时间:2022/11/05
学院开展“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锦州考查足迹”党日活动
发表时间:2022/11/05
学院领导班子深入学生寝室走访
发表时间: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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