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成功获批3个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
|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名单》,我校申报的3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成功获批。同时,大连润生康泰医学检验室有限公司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顺利通过检查评估。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此次学校获批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分别是: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兽医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 发表时间:2022/11/26 |
| 学校成功获批3个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
|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名单》,我校申报的3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成功获批。同时,大连润生康泰医学检验室有限公司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顺利通过检查评估。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此次学校获批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分别是: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兽医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 发表时间:2022/11/26 |
| 锦州医科大学2022级同等学力申硕补录报名审核结果及缴费通知(二) |
| 我校2022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补录报名工作已于11月16日结束,现将此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二)公布见附件1,其中已分配学号,敬请周知。 一、缴纳学费 (一)学费共计30000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第一阶段学费10000元/人,进入第二阶段后另交学费20000元/人。本次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缴纳第一阶段学费,缴纳金额:100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学费缴纳后 |
| 发表时间:2022/11/25 |
| 关于组织参加研究生学院学术活动的通知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院学术活动于11月25日14:00召开,邀请嘉宾为王占友教授,报告题目为“脑内金属离子代谢紊乱与阿尔茨海默病”。请研究生学院全体人员、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及科长,导师和研究生扫描海报二维码参加活动。会议要求如下: 1、请各校内校外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参会,并进 |
| 发表时间:2022/11/24 |
| 我校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全部获批 |
|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我校推荐的7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全部获批,这是学校首次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要求,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我校获批的7个项目主要聚焦新时代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创新路径、多学科交叉学术型研究生培养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实践创新 |
| 发表时间:2022/11/23 |
| 关于开展2023年剑桥大学科研注册生项目通知 |
| 为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科实践能力,本学期继续举办剑桥大学在线科研注册生项目。学生根据自身专业选择剑桥大学导师,进行为期6周或13周的科研学习,内容为剑桥大学导师自持真实课题或子课题,从零基础科研方法入门,到深入学习研究技能和论文写作的方法,13周以论文产出为最终导向。论文为单人一篇,论文发表根据内容水平收录知网、EI、CPCI、Scopus、SCI等。 学生将获得学习证书、推荐信、论文发表机会 |
| 发表时间:2022/11/21 |
| 锦州医科大学2022级同等学力申硕补录报名审核结果及缴费通知 |
| 我校2022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补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此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布见附件1,其中已分配学号,敬请周知。 一、缴纳学费 (一)学费共计30000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第一阶段学费10000元/人,进入第二阶段后另交学费20000元/人。本次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缴纳第一阶段学费,缴纳金额:100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二 |
| 发表时间:2022/11/20 |
| 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通知 |
| 各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做好我校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进入 |
| 发表时间:2022/11/19 |
| 关于开展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锦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地):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 2023 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通[2022]244 号)和《锦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办法》(锦医大校字〔2022〕206号),按照《关于推荐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及评选锦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省优”)和“锦州医科大学优秀 |
| 发表时间:2022/11/18 |
| 关于公布2022年秋季学位论文盲审(二审)结果的通知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经过专家评审,2022年秋季论文盲审(二审)结果已经返回,现予以公布。请各位研究生自行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询。 一、论文盲审结果的使用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初审实施办法》(锦医大校字〔2017〕336号)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结果等级分类要求,目前论文学术水平总体评价共分A、B、C、D 四个等级。学位论文第二次盲审评审结果为“A”或“B |
| 发表时间: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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