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采集2023年春季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2023年春季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春季拟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方式 1.2023年春季申请学位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填写《学位授予信息系统采集表》。 2.2023年春季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学术型研究生:填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 |
| 发表时间:2023/06/12 |
|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位授予相关学术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
| 根据学校2023年春季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学术档案归档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归属部门 1.校内各学院的研究生(含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和第三临床医学院):归档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由培养单位报送至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 2.校外培养基地的研究生:归档材料提交至论文导师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由培养单位统一寄送至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 |
| 发表时间:2023/06/08 |
|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处2023年毕业工作方案 |
|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从服务学生、教育学生,提高教育质量出发,充分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生动活泼的氛围,切实保障毕业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和谐离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详情见附件。 |
| 发表时间:2023/06/08 |
| 关于研究生企业邮箱申请流程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全校研究生: 为方便研究生进行科研文章投稿等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学校的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现将我校研究生申请企业邮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教师。研究生可委托校内培养单位的导师、教育教学管理干部等教师代为申请。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企业微信或学校官网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三、申请流程 进入“企业微信”或学校官网,点击“服务大厅”—“邮箱申请”,按照 |
| 发表时间:2023/06/05 |
|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顺利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核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责任主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学生提交业绩材料进行整理,并按照文件条件进行初审,并提交至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研究生 |
| 发表时间:2023/06/02 |
| 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
|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锦医校字〔2023〕8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由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学院审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评定1142名学生获得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96人,二等奖学金326人,三等奖学金620人,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3年6月2日至 |
| 发表时间:2023/06/02 |
| 关于推荐使用学士学位服的通知 |
| 各二级单位: 毕业季来临,为了更好的为我校毕业生提供毕业服务,根据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现就推荐使用学位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服是学位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实行学位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和人才,有利于激发攻读学位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国际交流。 二、学位服仅限于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 |
| 发表时间:2023/06/02 |
|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 2023届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已开始,请通知本单位2023届毕业生认真填写此问卷,毕业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的方式进入问卷界面(见附件)。此项工作请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保证所有2023届毕业生完成此次问卷。涉及的学生名单,请以今日就业系统中的学生名单为准。 |
| 发表时间:2023/06/02 |
|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 毕业季即将来临,为确保2023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开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老师于5月30日到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第七教学楼303室)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组织学生填写,审核无误后于6月19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此表内容需手写,不可涂抹,封面右上角铅笔标注学号,填写说明详见附件:《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锦州 |
| 发表时间:2023/05/30 |
| 关于组织2023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与准入考试的通知 |
|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组织2023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与准入考试的通知》(锦医资字﹝2023﹞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2022级来华留学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日。 三、在线学习与考试方式 1、 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可通过登录“锦州医科大学安全教育平台”线上进行。培训和 |
| 发表时间:20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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