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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9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推荐3个项目申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到2023年9月14日。凡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学院反映。
发表时间:2023/09/08
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评审单位: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研究生学业的激励和支持作用,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锦医校字〔2023〕81号)文件规定,现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流程 1. 个人申请:申请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表格,提供相应评选材料。申报材料按要求上报各评审单位。因
发表时间:2023/09/05
2023年秋季同等学力线下学员课表(9月)
发表时间:2023/09/01
关于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毕业考试、校内外语能力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2023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一、考试人员: 所有应于2023届秋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2020级所有统招、2021级兽医、畜牧、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2022年通过二阶段(不含2021级)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等,且2023年春季未通过毕业考试或校内外语能力考试的人员。 往届延期毕业者(含统招及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若未参加过毕业考试或者以往参加过考试,但考试
发表时间:2023/09/01
关于2023级学术型研究生(含非规培专硕)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2023级学术型研究生(含非规培专硕): 一、开设课程 公共必修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公共英语;公共限选课:各学科专业不同,详见课程表。 二、开课时间及地点 9月4日线下开课,上课地点见课程表。 三、其他 1、9月2-3日9:30-16:00在学校行政楼后方书库、第三教学楼东侧斜对面发放教材,学生应当自行领取并当场缴费。教材按专业不同种类不同。 2、本学期课程设置
发表时间:2023/08/31
关于组织开展锦州医科大学及辽宁省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
发表时间:2023/08/25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是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出研究计划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的组织和实施,保证培养质量,现就2023年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2022级硕士研究生,已进入第二阶段学习未开题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开题报告时间 2023年9-11月。 三、工作组织要求 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开题报告考核的组织实施,成立工作
发表时间:2023/08/24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返校报到的通知
各研究生:    现将具体返校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报到时间 (一)2021级、2022级研究生:8月26日至8月27日。 (二)2023级研究生:9月2日至9月3日。  二、返校相关事宜   (一)新学期开学相关要求    为做好开学返校工作、为严肃校规校纪,要求研究生应返尽返,如有特殊原因确不返校,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此次不返校研究生的相关病事假证明手续。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相关病历及诊断书
发表时间:2023/08/23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终审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实施办法》,为做好2023年秋季培养终审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养终审对象 2023年秋季拟申请硕士学位各类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培养终审材料进行审核,校内培养单位对审核后的材料备存,校外培养单位将审核后且培养终审合格的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三、审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审核内容 思想政治表现评价、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专业
发表时间:2023/08/2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9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
发表时间: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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