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研究生学院组织5名专家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6月17日,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学院实名反映。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6月13日 |
发表时间:2024/06/13 |
关于开展2024年临床医学专硕研究生选择规培基地的通知 |
2024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录取考生: 为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根据《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锦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硕研究生规培基地选择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基地(简称基地)选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地选择原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填报遵循志愿优先(依次一志愿、调剂一批次、调剂二批 |
发表时间:2024/06/11 |
我校《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获首批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认定 |
近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了79门首批在线示范课程,我校韩冠英教授主讲的《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从全国众多医学院校候选课程中脱颖而出,成功获批。 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是教育领域中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通过在线教育方式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学校高度注重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此次在全国范围内获批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是我校不断深化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又一重要硕果。未来学 |
发表时间:2024/06/07 |
关于2024年春季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及学术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4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学术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就详细要求发布有关通知(详见附件1、附件2)。请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通知时间点及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闵老师 0416-3675213 研究生学院 2024年6月6日 |
发表时间:2024/06/06 |
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12号)和《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锦医大校字〔2019〕138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研究生学院组织校内校外5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6月10日,凡 |
发表时间:2024/06/05 |
关于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加强内涵建设,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夯实学术基础,满足研究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对课程 |
发表时间:2024/06/05 |
锦州医科大学邮箱申请表(校外导师) |
锦州医科大学邮箱申请表(校外导师).docx |
发表时间:2024/06/04 |
校外导师申请锦州医科大学邮箱 |
1.申请人(校外导师)下载《锦州医科大学邮箱申请表(校外导师)》,填写相应内容,打印后手写签名,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批并盖章后,扫描为清晰PDF文档。或在签字处插入本人电子签名、单位管理部门意见插入审批意见及电子公章后转为PDF文档。 2.以“校外导师邮箱申请”为邮件题目,发送至jyxwgl@126.com。 3.务必确保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且为常用号码,该手机号用于绑定申请的邮箱。 |
发表时间:2024/06/04 |
关于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进入二阶段学习过程的说明 |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进入二阶段学习过程要求如下: 一、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过程 严格执行科研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查阅文献、书写文献综述、科研设计、预备实验、开题报告、科研实验、中期考核、撰写论文、预答辩、论文盲审、论文答辩。 1.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在授予学位前 1 年完成,一般每年8月份在网站上通知具体要求 |
发表时间:2024/06/03 |
关于做好2023年7月-2024年5月研究生科研成果备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开展硕士研究生于2023年7月—2024年5月取得科研成果情况进行备案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织 按照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的全职导师或论文导师所在单位,下同)审核、研究生学院复核的工作流程进行。通过“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各环节材料提交及审核,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组织指导工作,统计工作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导师做好指导学生督促 |
发表时间:202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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