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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教材选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9    点击:

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锦州医科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锦医大校字〔2022〕156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启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教材选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由上级教育部门指定选用的教材需按要求选用。

3.适宜教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教材选用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教材选用,必须遵照和依据国家教材管理办法和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做到层层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订、漏订教材等现象,确保选用教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无意识形态问题,满足各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需要。

2.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必选,并按照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的顺序择优选择教材。

3.教材选用要做到与时俱进,如有新版应采用新版教材,选用近5年出版教材。

4.各专业原则上不选用非权威出版社出版的自编教材,若所开课程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教材,可申请使用自编讲义;谨慎选用境外教材和引进教材,如需选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核,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教材选用流程和审核

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流程选用,各单位组织教研室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由课程负责人填报附件3、经教研室审核后上报学院。审核无误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备案,报送教材选用情况报告(模版见附件5)。

如遇到教材库中附件4不存在的教材,需新增申请,同时填写(附件2)。

四、报送材料

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使用教材选用登记表》(附件3)、教材选用情况报告(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新增教材、更新教材、自编教材、境外教材和引进教材还需提供《锦州医科大学教材质量评审表》(附件2)

2.各单位在此次上报学生用教材的同时一并上报教师用书(附件3-sheet2)电子版、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其他时间不再接受教师用书上报。上报原则是教师从所属教研室上报教材;已经有书的教师不能再一次申请,须为新入职教师或新课需要、教材改版等原因方可申领教材;申请的教材须为2026-2027第一学期学生征订的教材。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310。

研究生学院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