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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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关于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2    点击:

 

各拟录取考生:

目前我校拟录取工作仍在有序推进,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要求,现就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档案调取、党团组织关系转接、贷款办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将在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录取检查工作后,预计于六月中旬前后通过快递方式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邮寄准确无误,现对接收地址进行采集确认。

请各位考生登录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zmu.yzsystem.com/ASPX/Student/StuLogin.aspx),点击“邮寄地址维护”模块,准确、完整填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应届考生须确保所留地址在邮寄期间有效可接收,避免无法及时查收邮件。

地址采集时间自通知发布开始于202652817:00截止,请务必及时维护完整。

咨询部门: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咨询电话:0416-3675209

二、学生档案调取

(一)接收档案范围

2026级全体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类型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培养类型硕士研究生与研究生学院签订定向合同后,档案不转入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接收时间

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需在接收到调档函后(调档函邮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官网),并于2026710日前将档案邮寄至学校。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档案,不要提前或延后邮寄。

   (三)邮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生科(第七教学楼303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416-3675210  邮编:121001

   (四)邮寄要求

   1.邮寄方式

   档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政特快专递(EMS)高校档案专用通道或机要的方式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并个人保存好单号等凭证,以便查询。以其他方式邮寄或个人携带档案者均不接收,由此造成的档案遗失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请在邮寄档案时选择无需刷身份证即可签收的方式,否则档案容易被退回,导致无法按时到校。

   2.封装要求

   所有新生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档案袋外侧正面以醒目字体标明“锦州医科大学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号”、“姓名”和“联系电话”。

   咨询部门: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

   咨询电话:0416-3675210

三、团关系转递须知

   (一)智慧团建

   新生转递团关系,智慧团建相关操作中,请新生按照报考专业与学院(培养单位)转入相应学院(培养单位)的相关2026级研究生团组织。具体团组织名称等信息,请询问相应二级学院(培养单位)。

   (二)团员组织关系档案

   原则上要求,团员组织关系档案随本人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到锦州医科大学。如有个人携带团员档案,请勿单独递交,等待进一步通知。

   咨询部门:校团委

   咨询电话:0416-3675039

四、党员档案邮寄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一)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

   档案与人事档案一起邮寄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以便审核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

   (二)入党积极分子

   档案于开学时自提带到学校,直接交给各培养单位负责党务工作的老师,无需邮寄(档案袋需以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不能自提的也可以随本人人事档案一并转递到锦州医科大学。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辽宁省省外党员需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国共产党锦州医科大学委员会。接收地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分级管理的培养单位,具体详情可见附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自己携带,请勿放在党员档案中。请各位同学注意依据入学时间开具介绍信,上交介绍信时间不要超出介绍信有效期。介绍信回执待党员档案审核后,统一开具。

   辽宁省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去向为中共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各分级管理单位,具体详情可见附件。不再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

   现将辽宁省省内、省外研究生各党组织关系转接对应的接收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布见附件,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咨询部门:研究生学院组织员

   咨询电话:0416-3675211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知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同学,请自行联系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生源地贷款金额、缴费范围、利息计算以及发放方式各地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若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申请材料有学院信息需要填写,请写“研究生学院”,学号请填写研究生入学的九位学号(另行通知)。

   办理贷款的同学,在新生报到前,务必不要缴纳学费、宿费,报到后等通知上交贷款回执单。贷款未成功的同学需自行补交学、宿费。贷款成功的同学将按照其各自的贷款金额或覆盖要求免除相应全部或部分学、宿费,不足与无法覆盖部分由本人补齐。

   咨询部门: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

   咨询电话:0416-3675210

六、其他说明

   (一)我校不会通过邮件、短信、扫码加群等方式向考生单独发送课程考试、书籍资料购买、缴费等相关通知,请以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信息及官方固定电话通知为准,切勿轻信非官方信息,不要点击陌生链接,谨防诈骗。如收到可疑信息,可拨打研究生学院相关科室联系电话核实。

   (二)关于入学时间、缴纳学费等有关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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