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对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组织原则
持续严格管理学位论文答辩,细化并规范答辩流程,提升问答质量,坚决杜绝答辩流于形式。除依法依规需保密的学位论文外,其余均应严格实行公开答辩,并妥善安排旁听。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须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公示信息模板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答辩环节在学位论文质量控制中充分发挥作用,学校督导组将对答辩过程进行随机抽查。各培养单位须于正式答辩前,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报备答辩会组织安排。具体报备方式如下:①由培养单位组织申请人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完成审核;②由分委会或培养单位指定的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并完成审核。
二、答辩和考核答辩审批程序
该项工作的各项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请审批部门、申请人仔细阅读《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yjsc.jzmu.edu.cn/info/1131/5290.htm),并做好相关材料下载准备工作。
(一)审批报送材料
1.线下报送材料
(1)学位论文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学位申请人填写后,导师、教研室(科室)主任签署意见。
(3)《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学生按照说明表要求如实详细记录盲审论文评阅意见、导师建议以及修改之处,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导师及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批签字、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签字盖章。
(4)《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由论文评阅人填写、签字)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答辩资格审核后返回,复印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
2.系统报送材料
(1)学位论文(word版和pdf版);
(2)《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完成审批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专家签名,pdf版)。
3.留学研究生
申请不通过系统操作,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包括《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3-3)、学位论文、《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和《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由教研室(科室)及培养单位审批。
审批完成后,请将《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与《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扫描为PDF版,并分别命名为“学号-姓名-答辩申请审批表”和“学号-姓名-盲审后论文修改说明表”。答辩前,培养单位需整理汇总这些材料并报送至分委会;分委会审核后,将其发送至电子邮箱jyxwgl@126.com,邮件主题为“**分委会 2026年春季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
论文格式参考《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四、论文提交要求”的“(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归档)提交要求”。
2.《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审核要点
审核工作围绕以下要点,对照三份材料开展:论文评阅意见书、《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以及修改后的论文。
(1)修改完整性:应逐条核对专家评审意见,确保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回应与修改。
(2)修改准确性:需检查论文修改内容是否准确对应专家建议,并对修改位置(需具体至页码、段落或行号)的明确标注情况进行核实。
(3)质量提升:应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整体评估,判断其质量是否已达到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
3.系统操作
系统操作方法详见《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2-3,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一)学位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时,须主动向答辩委员会专家说明对照论文评阅意见的学位论文修改详细情况。答辩委员会须结合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以及学位论文的汇报情况,综合评价学位论文答辩是否通过,综合考虑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二)答辩委员会在答辩过程中提出的修改建议,学位申请人应认真记录并作答。答辩会结束后,学生须在导师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修改后认真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答辩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8),纸质版经学生签字确认、导师签字、教研室(科室)审核后,所在培养单位审批盖章。扫描pdf版作为学生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的附件材料,纸质版由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至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作为审议硕士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全体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均须提交此项材料。具体提交要求以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发布为准。
(三)外请专家须填写、签字的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答辩前由教研室(科室)答辩秘书约请两位论文评阅人对论文进行书面评阅,并由论文评阅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两名论文评阅人既可以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中的两位外请专家,亦可邀请其他符合要求的专家评阅论文并书写论文评阅书。
2.《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打分,无需签名。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相应位置签名。
(四)存档材料:答辩秘书进行答辩内容的现场记录,专人对答辩全程(答辩委员专家组内部讨论时除外)进行录像、录音,答辩人与导师及答辩委员合影照片各1张。
(五)《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的填写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附件。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3。
四、结果材料
(一)各教研室(科室)在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包括维护答辩委员会主席身份、答辩结果录入、上传答辩决议pdf版和答辩记录pdf版。答辩决议和答辩记录可以是《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中答辩决议和答辩记录完整填报签字后扫描pdf版。
将留学研究生的信息填报《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汇总表》(《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3-4),并进行报送。
(二)5月27日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本单位答辩结果,并在系统内进行答辩结果确认,从系统导出答辩结果汇总表(有留学研究生的单位须在答辩结果汇总表excel版中添加留学研究生的信息),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将答辩结果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5月29日前,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答辩结果(有留学研究生的分委会注意不要遗漏留学研究生的信息),将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jyxwgl@126.com,邮件主题为“**分委会 2026年春季答辩结果”,纸质版材料(加盖分委会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四)答辩存档材料:各教研室(科室)全部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验收归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加强对各培养单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的指导。各培养单位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纪律与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地组织答辩工作,切实保障论文答辩质量。学校将对各培养单位的答辩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