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依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锦医校字〔2025〕67号),结合我校实际,开展锦州医科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评审标准
各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锦医校字〔2025〕67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赋分细则文件,按照细则进行评审。
三、评审名额
严格按照《锦州医科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评审并上报评选结果。
四、评审业绩时间范围
研究生业绩认定时间:2025年4月26日--2026年4月25日。
五、评审注意事项
因《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文件已进行修订,该修订内容影响奖学金参评人员范围等内容,请各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务必认真解读,严格按照新文件要求完成评审工作。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评审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并于2026年5月29日前上报研究生学院学生科,提交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4. 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赋分细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请。
电子版发送邮箱:380483861@qq.com,纸质版报送到第七教学楼303室,联系人:周欢(63852)。
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