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2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
一、专家库用途及意义
专家库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学科画像、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建设等工作。事关学校核心竞争力和学术声誉,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应报尽报、数据准确、按时完成。
二、报送范围及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无师德师风问题,且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型或专业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调离本单位且不再指导本单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校外培养单位导师,符合上述要求者,由本单位汇总后、经校内联系单位统一报送。对于同时具备多所院校导师资格者,专家库信息仅限择一所院校报送。
三、专家库数据采集流程
(一)2025年度数据反馈(研究生学院)
各培养单位《2025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将单独发送,2025年度专家信息仅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二)导师库信息维护(各培养单位)
本次全国专家库报送工作的同时,学校同步开展导师库(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所有导师在系统中补充缺少的字段、更新信息(学历学位、职称、手机号、电子邮箱及导师简介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系统操作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管系统培养学位群”微信群中进行反馈;重置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三)全国专家库数据报送(各培养单位):
1.培养单位导出导师库信息,整理、审核汇总表,汇总表模板参照《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
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中汇总表里的说明、《专家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及《数据库数据字典》(附件4)。
注意事项:
(1)报送人员不应遗漏2025年新聘任导师。
(2)《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仅填报导师类型是学术型或专业型的导师,不涉及导师类型是实践导师的人员。
2.申请删除专家库系统原有信息情况的报送:
(1)对于离岗或因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再担任评审专家,可申请删除。
(2)对存在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予以清退。
有上述情况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2025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基础上,仅保留申请删除或予以清退人员信息,最右侧添加一列备注申请原因,修改后汇总表以“单位名称 不再担任评估监测专家信息汇总表”命名。
四、报送要求
1.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及《不再担任评估监测专家信息汇总表》盖章后扫描成pdf版。
要求:
(1)上述两个汇总表的excel版数据为完整数据。
(2)《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pdf版保留第一列至“最高学位”数据。
(3)《不再担任评估监测专家信息汇总表》pdf版保留第一列至“最高学位”数据+添加的最右侧一列备注的申请原因。
2.各培养单位于3月18日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及《不再担任评估监测专家信息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pdf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yxwgl@126.com。邮件内写明“培养单位名称 2026年度担任专家**人,不再担任专家、需在系统内删去**人”,邮件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 2026年度专家信息汇总表”。
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导师应报尽报,逾期未报送或因汇总表中信息不符合报送要求导致无法上传系统,视为自动放弃。
4.因此次数据采集的专家范围较大,信息较多,请各培养单位注意数据保密。
5.专家库报送常见问题见附件5。
联系人:杜老师、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213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