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年春季培养终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终审对象
预答辩合格学生
二、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负责对培养终审材料进行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会按照学生论文导师单位归属(附件1)对审核后的材料备存。
所有材料审核都在论文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进行。
三、电子版材料要求
(一)内容
课程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外文翻译(3篇)、学术活动记录、原始实验记录(或读书报告等)、专业实践。
(二)流程
1.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外文翻译(3篇)、学术活动记录、原始实验记录(或读书报告等)以及专业实践,学生将盖章签字齐全的材料以PDF版上传系统,经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全职秘书角色)审核。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1,2-2,2-3。
2.培养单位(全职秘书角色)和学位评定分委会(分会秘书角色)进行培养终审审核。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4。
注意:课程学分由研究生学院审核,全日制住培专硕学员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不需要提交专业实践材料。根据学位授予有关文件,住培专硕执业医师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培养终审。
(三)时间截点
3月24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外文翻译、学术活动记录、原始实验记录(或读书报告等)、专业实践审核,培养终审审核后,并向学位评定分委会报送培养终审结果(附件3)(excel版、盖章后扫描PDF版和纸质版)。各学位评定分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月26日前,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培养终审审核后,报送培养终审结果(excel版、盖章后扫描PDF版和纸质版)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jzmuyjspyk@126.com
四、纸质版归档材料要求
(一)内容(相关表格附件4)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考核评价表;开题报告材料;中期考核材料;原始实验记录本(或读书报告等);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活动记录本;专业实习实践登记表---(全日制学术型及非住培专硕)
(二)要求
1、学生个人材料每人一个牛皮纸袋。牛皮纸袋正面写明:姓名、学号、电话号码(毕业离校后能联系上的有效方式)、培养单位名称、材料目录。
2、报送时间及邮寄地址:3月26日前完成培养终审审核及归档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1。
系统操作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管系统培养学位群”微信群中进行反馈。
对通知内容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魏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211
附件1:培养终审单位划分及联系方式
附件2:系统操作流程
附件3:培养终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4:培养终审相关表格
研究生学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