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开展我校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考核答辩工作。为做好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学位申请人员范围
2026年春季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在我校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者。
★已毕业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生,在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后须及时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学位申请。
二、本批次硕士学位申请截止时间
2026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
2026年6月3日前通过答辩并满足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可通过培养单位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逾期未达到硕士学位申请条件或未提出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参加下一批次硕士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查
(一)形式审查
2月28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筹,导师具体负责,完成拟申请预答辩人员的学位论文形式审查。主要审核论文格式、参考文献格式以及图表格式是否规范,导师和学生信息等是否删除。论文格式参考《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1),相关要求参考本通知“四、论文提交要求(一)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查)提交要求”。
(二)预答辩
1.时间安排
3月9日前,培养单位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组织进行预答辩(需组织学生提前在系统内提交预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2;留学研究生无需在系统内进行操作)。
2.预答辩结果的报送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3月10日前,完成预答辩结果的收集、汇总、复核,并录入系统;从系统导出预答辩结果汇总表(有留学研究生的单位,须自行在预答辩结果汇总表excel版中添加上留学研究生的信息;表格参考附件3-1),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
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材料(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到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邮箱;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具体报送材料时间请咨询本单位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划分原则及分委会联系人见附件4。注意:因专业原因,部分培养单位研究生归属不同学位评定分委会,须按照学生归属学位评定分委会报送材料。)
(2)学位评定分委会:3月12日前,汇总各培养单位报送的预答辩结果,与系统数据核对审核无误后(留学研究生的信息不在系统中体现),从系统导出预答辩结果(有留学研究生的分委会注意在汇总表中添加留学研究生的信息),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学位评定分委会公章)。将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材料(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到jyxwgl@126.com,邮件题目为“**分委会 2026年春季预答辩结果”;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论文评阅
3月19日-5月14日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论文评阅(双盲审查)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各阶段的审查结果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各申请人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1.重复率检测申请
(1)系统操作:详见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
3月12日前,预答辩通过的学生在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学位论文word版和pdf版(学位论文为按照预答辩专家意见并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后的版本);
3月13日前,导师、培养单位审核;
3月16日 学位评定分委会复核。
(2)留学研究生申请与材料报送
留学研究生的需填报《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表》(附件3-2)并报送学位论文word版和pdf版,经导师、培养单位及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分委会将留学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材料(申请表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学位论文word版和pdf版)发送到jyxwgl@126.com,邮件题目为“**分委会 2026年春季留学研究生重复率检测申请”;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报送时间截点同系统报送审核时间截点一致。
★学位论文通过重复率检测,且符合论文评阅送审的全部要求后,该论文版本将自动转入送审环节。请注意,此阶段论文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务必核实并确认所上传的论文版本无误。
2.重复率检测结果
重复率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去除本人复制比)为依据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重复率检测结果的处理:
(1)去除本人复制比小于20%者(<20%),可直接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去除本人复制比超出或等于整篇论文的20%但不足40%比例者(20%≤去除本人复制比<40%),视为不合格,给予其一周修改时间;修改后经导师、培养单位、分委会审核通过可再次提交检测,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测重合率仍超出或等于整篇论文的20%及以上比例者(≥20%),延期答辩。
(3)去除本人复制比超出或等于整篇论文的40%比例者(≥40%),延期答辩。
(4)因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不通过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对论文进行再次检测时,去除本人复制比仍超出或等于整篇论文的40%比例者(≥40%),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5)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仅检测一次,检测重复率超出或等于整篇论文的20%比例者(≥20%),取消其提前毕业申请资格。
四、论文提交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查)提交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格式审查、预答辩、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论文评阅(双盲审查)。
1.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不应涵盖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在学期间科研成绩、致谢以及个人简介。需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及其他相关身份信息,论文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课题组成员、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培养单位及工作单位等一切涉及透露个人及导师身份的内容。若删去整句的确会对论文的完整性、行文逻辑等造成影响,涉及的相关内容处务必用“****”代替。
2.论文封面按照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查封面格式(附件5)排版,填写本人论文研究方向两项(至多2个、每个不超过12个字);所有照片必须为彩色;论文格式参考《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1)。
3.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要求:
学位论文(word版)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为半角下划线,如“201520001_张三”。
学位论文(pdf版)命名格式:“学号”,例:“201520001”。
(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归档)提交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论文评阅(指答辩前教研室约请两位论文评阅人评阅)、答辩及归档。
1.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完整,需涵盖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在学期间科研成绩、致谢以及个人简介。
2.论文封面按照归档版论文封面(附件6)排版,根据学科(专业领域)及学生类型选择模板,不可保留“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查封面”(附件5)。填写要求如下:
(1)分类号须参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http://www.ztflh.com/)填写。
(2)学生姓名及导师姓名必须与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外籍护照)信息一致。
(3)学科专业务必填写正确名称,不可填写研究方向及规培科室等信息。
3.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要求:
学位论文(word版)命名格式:“学年度_省市代码_学校代码_学号_LW”(“_”是半角下划线,LW指学位论文),例:“2526_21_10160_201520001_LW”。
学位论文(pdf版)命名格式:“学年度_省市代码_学校代码_学号_LW”(“_”是半角下划线,LW指学位论文),例:“2526_21_10160_201520001_LW”。
摘要(txt版)用于“研究生系统”归档版论文提交使用,命名格式:“学年度_省市代码_学校代码_学号_ZY”(“_”是半角下划线,ZY指摘要),例:“2526_21_10160_201520001_ZY”。
五、培养终审及《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
培养终审有关要求、《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审核要求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另行通知。
六、答辩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自行下载答辩申请材料的电子版(附件7),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材料。通过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交申请:
(1)学位论文(word版和pdf版);
(2)《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按照说明表要求如实详细记录评阅意见、导师建议以及修改之处,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导师及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批签字、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签字盖章,pdf版上传系统);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有专家签名,pdf版)。
(一)学术型申请人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学术型》2份;
2.《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一式1份;
3.硕士学位论文(数量根据各答辩委员会要求);
4.《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
(二)专业型申请人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专业型》2份;
2.《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一式1份;
3.硕士学位论文(数量根据各答辩委员会要求);
4.《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申请答辩时,须线下提交: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答辩资格审核后返回,复印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
(四)留学研究生
不进行系统操作,通过提交《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附件3-3)及相关材料进行申请,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审批。
七、学位论文印制标准(答辩使用)
根据学校档案中心最新发布的归档要求,后续归档通知将不再对纸质版论文提出要求。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有纸质版论文归档需求,请自行另行通知,具体标准参照答辩用学位论文的印制规范。
正式答辩论文(装订版),封面一律采用200克白色铜版纸,彩色印刷,横开本,左侧装订,采用A4纸排版打印,单、双面印刷均可。论文印刷之前,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能印刷。印刷格式见《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1)。论文封面样式为归档版论文封面(见附件6)。
★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归档论文内“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附件1-2)均须有申请人及导师签字。
八、审批及答辩
(一)答辩时间
5月15日-5月26日
(二)答辩审批部门
答辩资格(含同等学力人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审批,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组织开展答辩工作。
(三)答辩审批要求
1.学位申请人的论文在通过专家评阅后,按照要求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等材料(具体见“六、答辩申请提交材料”);
2.学位申请人按照专家意见并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后,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申请人签字,经导师、教研室(科室)主任、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申请人扫描为pdf版上传系统;
3.答辩前,答辩秘书将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同时约请两位论文评阅人对论文进行书面评阅,由论文评阅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并签字,申请人扫描为pdf版上传系统。
(四)答辩审批
对于答辩申请审核通过的人员,培养单位在系统中指定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
九、答辩结果及学位申请提交
(一)答辩结果的报送
1.各教研室(科室)在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留学研究生的信息填报《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3-4)进行报送。
2.5月27日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本单位答辩结果,并在系统内确认答辩结果,从系统导出答辩结果汇总表(有留学研究生的单位须在答辩结果汇总表excel版中添加上留学研究生的信息),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
将答辩结果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5月29日前,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答辩结果(有留学研究生的分委会注意不要遗漏留学研究生的信息),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jyxwgl@126.com,邮件题目为“**分委会 2026年春季答辩结果”,纸质版材料(加盖分委会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二)学位申请
1.6月3日前,满足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在导师指导下逐条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2)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答辩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8),按照说明表要求如实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专家、导师建议以及修改之处,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导师及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批签字、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签字盖章,pdf版上传系统。
(3)在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留学研究生填报表格《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5)。
2.6月5日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系统内进行学位申请审核,导出汇总表(有留学研究生的培养单位注意添加留学研究生的信息),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申请学位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到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邮箱;
(2)《锦州医科大学答辩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纸质版的审批(签字、加盖公章),与答辩申请审批材料(附件7)中的《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一同报送至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
3.6月11日前,学位评定分委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对照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召开会议讨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录入系统并报送材料至研究生学院。
《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及《锦州医科大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参考附件9)的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版,有留学研究生的分委会在导出汇总表excel版后注意添加留学研究生的信息)发送至jyxwgl@126.com,邮件题目为“**分委会 2026年春季学位申请”,纸质版材料(加盖分委会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十、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系统归档
1.6月11日前,申请人在系统中完成学位论文信息的核对、补充以及下列材料的提交:
(1)学位论文归档版(word版及pdf版)
①命名参照“四、论文提交要求”。
②论文封面须为归档版论文封面。
③word版及pdf版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附件1-2)均需有导师及学生本人的签名,可使用电子签名或插入签字页扫描件。
④论文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且为完整论文内容。
(2)中英文摘要(txt版)
①命名参照“四、论文提交要求”。
②摘要内容必须与归档版学位论文一致,且完整(包含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摘要内容须包含关键词)。
2.6月12日前,导师、培养单位完成系统内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相关材料的审核,确保提交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3.6月15日前,分委会完成审核。
★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2025年新增的工作部署,每学年授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及摘要均需上传至“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且提交材料将有可能作为上级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的备选样本。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2026年上传工作预计由各分委会负责系统提交并逐一核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提交材料格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保质完成报送审核工作。
十一、学位报盘
6月11日前,学生进行基础信息核对及论文信息确认。
6月12日前,导师、培养单位完成审核。
6月15日前,分委会完成审核。
★特别说明:
学校将以学位报盘确认信息为依据制作硕士学位证书,同时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学位授予信息备案,各分委会、培养单位督促学位申请人认真完成各项信息的核对及确认。
十二、材料整理和立卷
各教研室(科室)将答辩存档材料全部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验收,各学位评定分委会所在单位组织归档;未经存档者答辩无效,不能进行学位申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情况说明
1.学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各工作环节时间截点及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提交系统。
2.请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各培养单位务必加强出口环节质量管理,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切忌论文审查修改工作流于形式。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杜绝人情干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
3.系统操作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管系统培养学位群”微信群中进行反馈。
以上为2026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部署,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政策要求调整,研究生学院将及时另行发布通知。对通知内容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评定分委会咨询,具体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老师、闵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213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