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督,参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上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的相关要求。为避免相关研究生及单位重复报送、审核,现对2025年秋季拟授予学位人员通过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工作作补充通知:
一、归档人员及组织方式
1.2025年秋季申请学位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含2025年及之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因未通过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会统筹各培养单位(全职导师/论文导师所在单位)组织通过系统进行提交与审核。
2.2025年秋季申请学位的留学硕士研究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报送材料,不通过系统进行。
★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划分原则及分委会联系人见《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s://yjsc.jzmu.edu.cn/info/1131/5137.htm)的相关附件。注意:因专业原因,部分培养单位研究生归属不同学位评定分委会。
二、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及归档流程
因上级部门学位论文归档要求变更,对提交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电子版)要求进行补充(原要求为通过“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学位论文pdf版、word版,链接https://yjsgl.jzmu.edu.cn/login.html),现要求如下:
新系统正式启动,本次补充工作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服务平台(链接:http://yjsms.jzmu.edu.cn/)进行,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1。
(一)归档材料
1.统招生和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系统提交归档材料
(1)归档版学位论文(word版、pdf版):
①论文文件命名为“2526_21_10160_学号_LW”;
②论文封面须为归档版论文封面;
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处须由导师及学生本人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或签字页扫描后插入文档;日期务必填写,不可为空;
④论文应为完整论文内容。
论文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及格式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s://yjsc.jzmu.edu.cn/info/1131/5137.htm)相关附件。
(2)中英文摘要(txt版):中英文摘要需存储为文本文件,文件命名为“2526_21_10160_学号_ZY”,并在系统中提交。
(3)论文创新点:“创新点1”为必填项、不可填写“无”;“创新点2”至“创新点5”为选填项。每项字数限制在300字以内。
(4)论文信息:
★若填报的论文信息与《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定稿的归档版论文、“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论文评阅申请”信息存在差异,学校将以此次系统填报信息为准,向上级部门报送,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2.留学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明细
(1)归档版学位论文(word版、pdf版);
(2)中英文摘要(txt版);
(3)附件2:留学生学位论文归档相关材料信息表(excel版、分委会盖章pdf版、纸质版);
(二)归档流程
系统:学生提交——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审核——分委会审核,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1。
留学硕士研究生材料经导师、培养单位、分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汇总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jyxwgl@126.com;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三、学位论文相关电子版材料归档时间调整如下
1.学生提交时间:12月12日前;
2.导师审核时间:12月15日;
3.培养单位审核时间:12月18日前;
4.学位评定分委会:12月22日前,若材料不符合提交要求,学位评定分委会须驳回后督促重新提交审核。
四、注意事项
1.未按照学校要求归档的研究生,视为学位申请阶段未完成,不能进行学位授予。请全体毕业生提高认识,确保归档材料完整、信息准确。
2.如在后期材料核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错误或者缺失,需在学生离校后补充材料的,分委会及培养单位应督促学生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此项工作中“新要求”为上级部门本年度新增项目。提交材料有可能作为上级部门学位论文抽检备选样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同时督促研究生、导师确保材料真实规范、按时保质完成报送。
4.系统操作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管系统培养学位群”微信群中进行反馈。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