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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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0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指导作用,切实强化论文质量管控,保障研究生培养水平,现就学位论文修改情况核查及答辩批准情况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展核查审批

请各单位在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批环节,严格对照论文评阅意见中提出的修改建议,逐项审查学生论文的修改及完成情况,并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整改确认,最终形成《学位论文确认修改及批准答辩情况一览表》。

(一)核查范围

2025年秋季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全体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获取方法:

登录系统(https://yjsgl.jzmu.edu.cn/login.html)—“毕业”—“论文管理”—“评阅成绩查看(JZYKD)”即可查看各专家评阅结果及论文评阅结果(即“盲审结果”),并可下载附件(次数分别选择“第一批”、“第二批”)。

核查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盲审后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yjsc.jzmu.edu.cn/info/1131/5137.htm)的相关附件——附件9。

2.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全文

(四)审核要点:

1.修改完整性:逐条核对专家意见,确认所有问题均已回应并修改

2.修改准确性:检查修改内容是否准确回应专家建议,修改位置是否明确标注(需具体到页码、段落、行)

3.质量提升:评估修改后的论文质量是否达到答辩要求

二、规范填报汇总表格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将论文修改情况的核查结果及答辩批准情况分别详细录入《学位论文确认修改及批准答辩情况一览表》,并确保所录入信息真实、准确且无遗漏。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各培养单位需在本单位最后一批答辩前,通过电子邮箱统一报送。将学位论文确认修改及批准答辩情况一览表》(excel版及签字盖章后pdf版)发送到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邮箱并抄送电子邮箱jyxwgl@126.com邮件及文件命名为“培养单位 论文修改情况核查及答辩批准情况汇总表”。

学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划分原则及分委会工作邮箱:

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yjsc.jzmu.edu.cn/info/1131/5137.htm)的相关附件——附件7。

四、强化责任落实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杜老师、闵老师

联系电话:0416-3675213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