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做好我校2025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内容及流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习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一)通过水平考试
1.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均须通过国家学位考试要求的全部科目统考。(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查询本人全国统考成绩。)
2.通过学校第一阶段课程考试
(二)完成导师确认
在进入二阶段学习前,根据学校要求完成选定并确认导师。
(三)完成二阶段学费缴纳
在完成导师确认信息经研究生学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届时须按照官网发布缴费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阶段的学费缴纳。请各位申请人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相关通知动态。
二、拟进入二阶段学习确定导师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
经研究生学院审核,目前已通过上述两项考试可进入导师确认环节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1。
确认导师具体操作方式及要求见附件2
三、第二阶段学习要求
申请人完成第二阶段学费缴纳后,进入第二阶段学习。根据《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习管理办法》在规定的剩余学习年限内完成第二阶段学习的各环节。
四、联系方式
培养科(在校课程咨询):0416-3675211
学位科(师生双选):0416-3675213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