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锦医大校字〔2022〕208号)、《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赋分细则》(锦医大研处字〔202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由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基地)推荐、研究生学院初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拟评选41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以实名的形式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明材料和真实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馈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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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