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锦州医科大学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人员范围说明

1.符合遴选条件的校内在岗、在编的暂无导师资格教师。

2.符合学术型导师遴选条件的专业型导师。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等要求

1.本次工作采用电子材料申报方式,请各位导师及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2.申报流程:申报人填写、提供申报材料——教研室或科室审批——提交招生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公示——研究生学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聘任

3.申报材料:申请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科研项目、发表论文(SCI论文须另附检索证明)、科研经费等相关佐证材料。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excel版)(附件2),《申请表》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扫描pdf

《申请表》word版、pdf版及佐证材料pdf文件,《汇总表》excel版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以申报专业+姓名命名。以上材料提交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会。

4.时间要求: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于202291日前组织完成评审及公示工作。并将通过评审人员名单及材料发送至jyxwgl@126.com

三、其他要求

1.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参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用于申报本次导师遴选的业绩材料有效时间范围:20178-20228

2.临床医学专业申报人,根据编制所在单位向相应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材料。

2.登记表需要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正面照片。

3.发表的论文以现刊为准,录用通知、论文小样无效;论文认定标准按照《锦州医科大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年)执行,其余业绩按照科研处相关规定执行。

4.目前承担的课题以合同书的起止时间为准,延期未结题项目无效。科研经费需要提供到账经费证明,加盖职能部门公章。

5.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学校图书馆或其他具有科技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认定的SCI影响因子检索报告。

6.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均需经相应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推荐,研究生学院原则上不接收个人申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6064/0416-4673699

 

 

 

  研究生学院

202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