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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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研究生纪律处分的预警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点击:

各相关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锦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及《锦州医科大学解除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文件规定,受处分的同学可以提出解除处分申请,为让处分期满学生提早准备,研究生学院特此发出预警。

处分类型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记过以下处分,期限为6个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期限为12个月。截止2022年4月25日,按照以上处分期限自行计算,如处分期已满,符合解除条件者,由研究生本人向研究生学院提出解除申请。研究生学院将根据民主评议及考察情况,做出是否解除处分拟决定。拟解除处分者,必须经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正式解除。

一、预警范围

(一)2021年10月25日前受过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

(二)2020年4月25日前受过记过留校察看的学生。

以上学生可提出解除处分申请。

二、工作要求

学生务必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研究生学院管理科提出解除申请。申请解除处分需要提交附件一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0483861@qq.com),思想汇报纸质版一份。以上纸质材料请顺丰邮寄(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0416-4673865周老师收)

申请日期截止4月30日,请学生及时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将不再接受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一: 解除处分考察表.docx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