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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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终审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2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2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终审的工作,现将参照标准补充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培养终审材料进行审核,校内培养单位对审核后的材料备存,校外培养单位因疫情暂缓邮寄材料,待疫情稳定后另发通知邮寄。

二、审核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审核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评价

2、开题报告完成情况

3、专业外文翻译情况

4、学术活动记录情况

5、原始实验记录情况

6、论文格式审查

7、预答辩结果

8、课程学分情况

9、专业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二)具体要求

参照标准附件1,相关表格附件2

三、报送要求

各培养单位按照原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培养终审,并提交《考核评价表》(附件3)和《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到邮箱583131665@qq.com

附件1:参照标准说明

附件2:培养终审相关表格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考核评价表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