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基地、各位同学:
经过专家评审,部分2019年论文初审结果已经返回,现予以公布。请各位研究生自行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成绩查询处查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统招研究生须输入身份证号,同等学历研究生、留学研究生输入学号代替)及姓名查询。
一、论文初审结果情况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初审实施办法》(锦医大校字〔2017〕336号)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结果等级分类要求,目前论文学术水平总体评价共分4个等级:“初审优秀,同意答辩”、“初审合格,认真修改后同意答辩”、“做较大修改重新评审”、“论文初审不合格”。
1、论文初审结果为“初审优秀,同意答辩”或者“初审合格,认真修改后同意答辩”的同学,将评审意见与导师反馈后,按照专家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可以申请答辩。
2、论文初审结果为“做较大修改重新评审”的同学务必与导师联系,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给予一次修改机会,参加论文二审程序。
3、论文初审结果为“论文初审不合格”的同学,无答辩资格。
4、论文初审结果为“待反馈”的,学校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将结果录入系统,请同学们持续关注。
二、二审论文提交要求
需要进行论文二审的同学,请严格按照论文格式要求及指定时间提交材料。
1、提交二审论文(.pdf格式)命名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或专业领域代码_学号_LW,如:10160_100101_201420000_LW(注意: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论文内的格式及结构与初审论文要求一致。
2、填写初审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严格按照汇总表中注意事项填写。
3、硕士论文评阅意见书初审结果总体评价为“D”的同学,务必与硕士生导师联系,请导师在评阅意见书上签字。
4、 二审论文电子版及初审论文信息汇总表按照系统内要求发送到jyxwgl@126.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放弃二审,按延期处理。邮件主题:“学号(二审论文)”。
5、具有导师签字的评阅意见书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307办公室(校外培养基地同学可通过顺丰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三、二审论文结果说明
需进行二审的论文,学校将邀请另外两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A”或“B”视为初审合格,其他情况视为不合格,失去答辩资格。请学生务必认真修改,保证论文质量。
四、预答辩及培养终审情况说明
1、预答辩的结果为“待确认”的同学,请与培养部门或基地确认是否报送结果。
2、培养终审工作尚未结束,但为保证论文初审进度,确保正式答辩时间,论文初审工作与培养终审工作同时开展。
3、最终答辩资格的确定,须待培养终审结果公布后确定。若未通过预答辩或培养终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情况,则相应论文初审结果无效,失去答辩资格。
五、领取论文评阅书及答辩申请材料
论文初审结果已公布的同学,请同学带领学生证以及身份证于4月25-26日(8:30—11:30,13:30-16:30)到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307办公室领取论文评阅意见书及答辩材料,提供系统内“论文评阅书序号”查阅领取。逾期不领取论文初审意见的,则不接受答辩申请。校外基地的同学可以委托校内同学代领,代领的同学须提供本人学号、姓名、电话及领取同学的学号、姓名、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699
研究生学院
2019年4月24日
相关下载:
附件1:初审论文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