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
现组织2020级部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进行导师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2020级部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见附件1)
二、选择原则
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全职导师或临床导师。因全职导师带教名额有限,部分研究生需要先确定临床导师人选后,再另外选择一名论文指导教师。
1.只允许在规培单位范围内选择与录取专业一致的全职导师、临床导师。
2.只允许选择锦州医科大学附属一、三院的全职导师为论文指导教师。
3.如附属一、三院导师的带教名额已满,可根据基地就近原则选择其他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全职导师为论文指导教师。
4.研究生自行联系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也可通过临床导师联系与其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附属一院,三院的导师为论文导师)。
三、填报材料
1.选择全职导师的,填报以下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附件2)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
2.选择临床导师的,在确认临床导师后,再进行论文导师的选择。填报以下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临床导师)》(附件4)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附件2)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每名研究生填写导师双选审批表(附件2)或(附件4),导师签字后,扫描成PDF版本。同时填写双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将两表一并提交至各培养基地管理部门,由各基地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各培养基地将未选到论文导师或全职导师的学生在备注中加以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培养单位填写学生所在规培单位的现用名,必须和培养单位的公章对应,不能用曾用名或简称),电子版发送至jyxwgl2020@126.com;纸质版由培养单位统一邮寄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不接收学生个人邮寄。
(2)时间要求:截止到2020.9.28
(4)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307室。
联系人:冯老师 0416-4673699
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24日
相关下载: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docx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临床导师).docx 附件1:2020参加本次导师确认工作研究生范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