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整体安排,截至目前,第一、二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已完成。现将锦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二批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正式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全体考生的报考条件、复试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凡未通过核查、体检不合格、学籍学历存在问题且未能按时提交所需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非定向研究生须于入学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定向培养拟录取考生应于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到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第七教学楼二楼招生科领取《定向培养合同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定向培养合同书》寄回或送至我校,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方式。逾期未寄回或送至的,我校将默认其为非定向考生。
部分考生复试期间未完整提交复试材料的,须于公示期结束前按要求提交至所属招生学院。政审表、承诺书、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等复试材料原件,由考生妥善保管,以备入学全面复核。因未按时提交材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0416-3675209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