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现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 二、专家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且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调离本单位且不再指导本单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三、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库报送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鼓励自愿积极申报);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四、报送流程 1、研究生学院梳理专家库中已有专家信息形成基础数据表(数据表另发给各培养单位),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2、各培养单位对基础数据表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更新,特别注意核对专家所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研究方向、学术兼职、行业兼职、是否学科评议组成员、是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是否有实务工作经历等信息。 3、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填写信息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报数据工作。 五、填报要求 1、由于工作处于寒假期间,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专家信息填写工作。 2、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本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699 电子信箱:jyxwgl2020@126.com 研究生学院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