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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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30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1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考核答辩工作将从20212月开始进行。为做好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一)人员范围  

2021年春季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便于接收有关通知或提示,本次提交论文申请答辩的同学务必加入QQ工作群,2021年春季答辩及学位申请群,群号:1050862511,群名片以“学号+姓名”如实备注,非本次申请学位的人员请勿加入。  

(二)论文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不包括本人姓名、导师姓名、锦州医科大学、在学期间科研成绩、致谢、个人简介以及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等一切涉及作者信息的内容)。论文封面按照论文初审封面样式(附件1)排版,至少填写本人论文相关领域两项;所有照片必须为彩色;论文格式参考《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2)。  

2.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3)。  

注意:内科学、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的同学在填写上表时,务必按照《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分类表》(附件4)规范填写“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名称”,此项与论文盲审工作有关。  

3.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2份(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初审论文纸质版内容格式完全一致;论文内容不应包括在学期间科研成绩、致谢、个人简介以及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等涉及作者信息的一切内容),论文命名如下:  

word版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为下划线,如201520001_张三_缺血再灌注损伤的保护性研究.

pdf版命名格式: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码或专业领域代码_学号_LW,如:10160_100101_201720000_LW(注意:LW是“论文”缩写字母)。  

二级学科码或专业领域代码见附件5  

论文文件大小不应超过50M,文件命名格式及文件大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  

(三)论文提交时间和方式:  

32日前,学位申请人向各二级单位管理部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所在单位)提交论文等相关材料。  

二、论文审查  

(一)论文格式审查  

33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提交至本单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主要审核论文格式、参考文献格式以及图表格式是否规范,导师和学生信息等是否删除。  

将本单位学位申请人《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进行汇总。  

(二)组织预答辩  

314日前,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组织进行预答辩。  

(三)论文审查结果及论文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电子版(将本单位全体人员论文word版及pdf版均放在一个文件夹内,禁止一个学生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汇总完成《锦州医科大学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excel电子版、《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6)(excel电子版),于316日前,以上材料发送到邮箱jyxwgl2020@126.com。纸质版《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以上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学校不再接受论文审核申请。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论文初审(双盲审查)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论文初审(双盲审查)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各阶段的审查结果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各学位申请人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时关注网站通知。(318日—531日)  

四、申请答辩或考核需准备的材料  

学位申请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正常情况下,学校将统一发放学位申请材料;若受疫情影响,申请人可自行下载学位申请材料的电子版(附件7)。学位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一)学术型申请人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学术型》2份;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  

3.定稿印刷好的学位论文1本;  

4.《锦州医科大学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二)专业型申请人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专业型》2份;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2份;  

3.定稿印刷好的学位论文1本;  

4.《锦州医科大学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申请学位审查时,须同时提交: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发表论文登记  

 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附件8  

五、答辩论文印制    

正式答辩论文(装订版),封面一律采用200克白色铜版纸,彩色印刷,横开本,左侧装订,采用A4纸排版打印,单、双面印刷均可。论文印刷之前,必须经导师审阅同意并在论文原稿上签字后,方能复印。印刷格式见《锦州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2)。论文封面样式见附件9  

六、答辩和考核答辩审批程序  

(一)答辩审批部门  

硕士(含同等学力人员)答辩资格由各二级单位管理部门审批,须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进行。  

(二)答辩审批程序  

1.论文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2.将填好的《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锦州医科大学论文答辩申请审批表》请导师、教研室主任、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3.由答辩秘书约请两位论文评阅人对论文进行书面评阅,并由论文评阅人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  

4.在论文评阅书面材料返回后,学位申请人将所有申请答辩材料一并上报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实施答辩。  

七、答辩和考核结果汇总  

1.各教研室(科)室在答辩考核工作结束后2天内,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书面(教研室主管负责人签字)上报本教研(科)室所有学位申请人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  

2.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于本单位所有教研(科)室答辩和考核答辩工作截止后2天内,汇总本单位本次答辩和考核答辩情况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考核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10),纸质版加盖公章,同电子版一并上报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  

八、学位申请(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    

学位申请人员在学位申请前,须填写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此次信息录入时间为202161——615日前。  

由于未提交学位信息数据造成不能按时上报学位数据者,后果自负。填报系统所需照片必须是新华社采集的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1  

九、材料整理和立卷  

各教研(科)室将答辩存档材料全部报送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验收归档,未经存档者答辩无效,不能进行学位申请。(具体要求见附件12)。  

十、其他情况说明  

各位学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通知要求,按照规定各规定时间点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各学院(各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如对通知内容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向相应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咨询,各单位集中反映的问题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699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130  

   

相关下载:  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春季答辩和考核时间进度表.xlsx